企业信用污点 跨市也甩不掉

发布日期:2016-02-22责任编辑:点击:

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第九次联席会上签署了三大合作协议,分别是《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汕尾市河源市共建区域创新体系合作协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汕尾市河源市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汕尾市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深莞惠地区将着力共建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推进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中国(深圳)基因库、国家超级计算机深圳中心、中国科学院(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和中国科学院(惠州)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等重大科学工程建设。

在发展海洋经济方面,深莞惠经济圈将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打造跨行政区域海洋经济合作创新区。同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上,企业信用有“污点”,跨市也甩不掉,力争到2018年实现“一市失信、五市受限”。

 

协议1.共建区域创新体系

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

根据《共建区域创新体系合作协议》,到2017年底,建立和完善协同创新平台共享共建机制、创新资源开发共享机制、创新成果相互转化机制、创新服务对接机制、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互动机制。

到2020年底,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突破,力争在电子信息、新能源、环保、海洋产业等技术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深莞惠经济圈将发挥深圳龙头带动作用,着力共建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推进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中国(深圳)基因库、国家超级计算机深圳中心、中国科学院(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和中国科学院(惠州)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等重大科学工程建设。

在推动创新型孵化器建设方面,将以深圳为龙头,五市共同搭建创新型孵化器,大力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有效组织科技、创业者、资本、市场等各种资源,运用“开放+共享”的互联思维,在短时间内帮助创业者完成从概念到产品,从创意到公司的转变,完成真正意义上的孵化,形成“创业—成功—再创业”的良性循环,以及“创业—失败—再创业”的独特文化,为创业者打造创业生态系统。

 

协议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共同制定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

根据《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深莞惠经济圈力争到2017年,共同制定“3+2”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完成信用信息的分级管理,实现基本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制定信用服务机构跨市服务导则和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通报制度;力争到2018年,建立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联动奖惩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一市失信、五市受限”。

根据计划,深莞惠经济圈将建立信息通报与共享机制。依法提供真实可靠信息,依法合理使用共享信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履行保密义务。实行基础信用信息无偿查询,最大限度实现区域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对失信行为依法联合实行公示、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区域联动机制。根据业务的不同要求,信息交流可通过通报、按需查询、平台共享等方式开展。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和个人获奖或违法情况、失信企业名单、被执行人名单等。

 

协议3.海洋经济协调发展

探索“用海飞地”合作模式

根据《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圳、惠州、东莞、汕尾四市将探索在条件成熟的港口开展跨区域海洋经济产业协作发展试点,发展以能源储运、粮油集散、大宗商品交易等为主导的现代港航物流业,以商务休闲度假游为主的游艇邮轮旅游业,以海产品工业化养殖、远洋捕捞、海产品精深加工与配送等为主的现代渔业,以海洋度假、文化旅游和休闲娱乐等为主的滨海休闲服务业,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装备制造业等为主的海洋新兴产业及临海工业。

从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打造跨行政区域海洋经济合作创新区的战略高度,四市将深化在海洋领域对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平台共用、城市共建、模式共创等方面的合作与创新,构建高层次海洋综合协调机制、创新集中节约用海方式、建立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探索“用海飞地”合作模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合作和建立统一高效的包括海难救助在内的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