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发布《泗阳县招投标领域信用报告使用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5-10-28责任编辑:点击:

近日,泗阳县信用办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泗阳县招投标领域信用报告使用暂行办法》,开始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和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推广使用信用报告。

据了解,企业信用报告内容涵盖企业客观信用信息记录、企业守信能力和履约能力评估、信用等级及分数等信息,它可以全面反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按照要求,凡参与我县招投标的企业,其“信用分”必须在65分以上。9月以来,已有近十家企业因信用状况不达标被拒绝参与竞标,对净化招投标市场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截至目前,全县已使用信用报告98份,主要集中应用于招投标领域,且逐步向政府财政奖补、银行信贷等领域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工作正稳步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