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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 实施信用管理

发布日期:2015-09-06责任编辑:点击:

即日起市级科技项目将实行信用管理,主要通过预警提醒、黑名单规则、信用评级机制等保证实施。信用等级过低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相应申报资格。

根据项目实施期限和结题情况,科技部门将在市科技计划申报系统中,采用三种不同颜色对项目进行预警。对处于正常状态的项目标示为绿色,对到期未结题的项目给予黄色提醒,对到期未结题超过半年以上项目给予红色警示。

对承担项目到期未验收超过一年的项目和项目负责人,记录1次黑名单。超过两年的,记录2次黑名单,依此类推。此外,列入黑名单的项目占未结题项目总数超过20%的项目承担单位,及存在其他科研失信情况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也都会被记录黑名单。

无任何黑名单记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其信用等级评定为A,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项目立项;黑名单记录累计1次的,信用等级为B,将被取消1年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黑名单记录累计2次的,信用等级为C,将被取消2年申报资格;黑名单记录累计3次的,信用等级为D,永久性取消申报资格。